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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公告

关于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课外锻炼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6-03-31             阅读量:


01基本要求

本科学生每学期的课外锻炼次数须达到48次。其中阳光打卡每学期须达到16次,共6个学期。剩余的32次可以通过体能锻炼走廊(TD线)、参加赛事等多渠道获得。2025级、2024级、2023级本科生课外锻炼的考勤结果占该学期体育课成绩的 10%,达到考勤要求为10分,不足为0分,不采取分段记分的方式。

02TD线打卡次数认定

参加体能锻炼走廊(TD线)锻炼打卡,须从入口进出口出,7分钟内通过,并在刷卡机留下本人记录。打卡一次认定1次课外锻炼。每天最多3次

开放时间:

教学周第二周周一(3月9日)第十四周周日(6月7日)

TD线每日具体开放时间早上7:30至10:00、中午11:30至14:00、下午15:30至20:00

03阳光打卡

打卡要求

参加学院、体育运动类社团组织的体育类活动或其他各类体育活动,满足以下任意活动要求的可进行体育活动打卡:

1)徒步1公里配速7分钟以内

2)连续体育运动15分钟以上

3)连续体育运动消耗热量50千卡以上

4)其他体育活动达到相同运动量

学生在北航小程序“阳光打卡”平台上传体育活动信息和本人出镜的活动照片,经审核后即可完成打卡。

次数认定

参加体育活动打卡,打卡一次认定1次课外锻炼。每周最多4次每学期超过16次后不再认定课外锻炼次数TD线锻炼、课外锻炼奖励次数、体育课课上活动不计入体育活动打卡,不重复计算。

开放时间

教学周第二周周一(3月9日)第十四周周日(6月7日)全天开放打卡

04赛事/社团奖励

校级赛事

参加由校体育部主办,以学院(书院)为参赛单位的校级体育赛事,如北航篮球联赛、北航飞盘联赛等。校级体育赛事的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校级赛事的同学提供课外锻炼奖励次数,由承办单位于提交竞赛规程时一并说明课外锻炼奖励次数认定方案,体育部负责审批。统计结果于赛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体育部。

校外赛事

校级普通生代表队代表学校参加校外赛事(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或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正式赛事)。校级代表队代表学校参加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或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正式赛事,可为参加队员提供课外锻炼奖励次数,由校级代表队于提交参赛申请时一并说明课外锻炼奖励次数认定方案,体育部负责审批。统计结果于赛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体育部。

体育社团

体育类社团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与本社团组织活动的同学提供课外锻炼奖励次数,每学期不超过16次/人(不计入体育活动打卡次数)。由体育类社团将课外锻炼奖励次数认定方案于活动开始前提交至群体邮箱,体育部负责审批。统计结果于第十六周提交至体育部。

05免除参与人员认定

免除范围

留学生、交换生(仅外出交换学期)、保健班学生(需提交诊断证明书)、双学籍飞行员、高水平运动员、短期进修或在学校选修部分学分的学生等免除课外锻炼。校级普通生代表队正式队员无体育活动打卡部分的次数要求。

申请要求

学生因伤、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参加课外锻炼,应于教学周第八周前提交免体申请及相关证明(学院、医院等出具的有效证明)至体育部教学办公室(体育部二楼204室)。

06信息查询与反馈

查询方式1同学们可以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小程序智慧北航APP找到阳光打卡入口,查询本学期的课外锻炼次数。

查询方式2同学们可以通过下方链接登录健康云网站,查询自己的TD线锻炼次数、体育课成绩、体测成绩等相关信息。其中TD线锻炼次数每24小时更新一次,体育活动打卡的课外锻炼次数实时更新。

校园网下登录http://10.212.28.38/index.php

非校园网下登录校外同学可以登录校园VPN系统https://e.buaa.edu.cn/

选择VPN1进行身份认证后选择“健康云”查看

问题反馈

TD 线及体育部负责赛事部分有疑问,可咨询体育部群体办公室(电话:82317053 沈老师)。对体育活动打卡和“阳光打卡”平台有疑问,可咨询学生中心(电话:82316917)。

07注意事项

1. 为保证锻炼效果,禁止任何作弊行为(使用交通工具、代跑替跑等),经审核不满足活动要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扣除5次体育活动打卡次数或课外锻炼次数,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运动安全提示:体育锻炼前应做好热身与准备活动,穿着运动服装,合理安排运动量,恶劣天气不宜进行室外体育锻炼。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学生禁止参加剧烈活动,根据不同情况请出示医院诊断证明书选择保健班、免体、缓考等。

1)腰、颈、肩、骶骨、髂骨、肘关节、踝关节、膝关节损伤;

2)心脑血管疾病;

3)半年之内做过手术;

4)除以上情形外的其它身体不适。

校医院电话82314400(学院路校区)61716980(沙河校区)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前述办法同时废止,具体解释权归北航体育部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