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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日期:2025年08月15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文件

航体字〔2025〕5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制定体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2025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按此执行。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本办法坚持绩效导向、兼顾公平,进一步明确学校、体育部、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导师的自主作用,充分发挥学业奖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以4000元乘以应参评人数计算年度奖励总额。硕士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人。原则上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硕士研究生总计不超过应参评人数的50%,原则上一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二等奖的1.5倍。

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参加代表队训练和比赛。

第六条 在上一年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1.退学者;

2.有记过(含)以上处分记录且未解除者;

3.违反学校安全保密相关规定者;

4.学年内有不及格现象者;

5.中期考核不通过者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不通过者;

6.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者;

7.学校和体育部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评定内容及办法

第七条 第一阶段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规则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采取百分制,参照研究生推免复试成绩,按由高到底排序,按照排名划分相应比例分设等级。按规定体育部2025年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为:一等奖2人,每人1.01万元/年;二等奖3人,每人0.66万元/年。采取学生申请(附件1)、体育部审核方式确定名单。

第八条 第二阶段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规则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采取百分制,主要包括学位必修课平均成绩、科研和体育赛事获奖情况、德育综合考评三个方面。排名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0.6Q1+0.3Q2+0.1Q3

其中,Q1、Q2、Q3分别代表学习成绩、科研和竞赛考核得分、德育综合考评得分。

1.“Q1学习成绩”考核细则

以教务出具的学位必修课平均成绩作为该项得分,有一门及以上学位必修课不及格的研究生,直接定为未获奖学金。

2.“Q2科研和竞赛”考核细则

科研方面: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SCI/SSCI/EI和核心期刊论文得50分,发表普通期刊或国内外高水平体育学术会议论文获奖得30分(注:会议交流形式如墙报交流、论文报告不限,但须有参会证书、获奖证书、论文集或检索证明等非录用状态的完结证据)。

竞赛方面:获得全国前4名比赛成绩得50分,获得北京市前2名得30分。

该部分满分总计为100分,超过按100分计算。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

3.“Q3德育考评”考核细则

德育考核得分,满分100分,包含集体活动(总分20分)、荣誉称号(总分20分)、社会工作(总分30分)、纪律考评(总分30分)共四部分。四部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100分,超过按100分计算。

按规定体育部2025年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为:一等奖1人,每人0.86万元/年;二等奖2人,每人0.57万元/年。采取学生申请(附件2)、体育部审核方式确定名单。

第四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九条 体育部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部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和思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制定、组织申请、初步评审、学院公示等工作。

第十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二条 体育部积极落实学校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并由专人负责研究生奖助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因公出国(境)研究生可参评学业奖学金。

第十四条 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上一学年度有休学记录研究生,按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本年度评审,如不参评,不占各等级名额,实际奖学金按照上一年度确定的等级发放,待下一年度评审后按评选等级发放下一年度的学业奖学金。

第十五条 发放。研究生在缴纳当年学费后,方可为其发放学业奖学金(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除外)。

第十六条 退还。已缴纳学费且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但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应按以下规定退还学业奖学金:

1.从秋季学期开学开始一个月(含)之内退学的研究生,应退还本年度已发放的全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从秋季学期开学开始超过一个月、但在秋季学期(含)结束之前退学的研究生,应退还本年度已发放的半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在本年度秋季学期结束之后退学的研究生,不用退还本年度已发放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退学时间以研究生退学申请日期为基准计算。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体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体育部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评选申请表

姓名


是否申请2025年学业奖学金

¨是 ¨否

一、本人自接收推免录取后是否有以下情况:¨是 ¨否

1.退学者;

2.有记过(含)以上处分记录且未解除者;

3.违反学校安全保密相关规定者;

4.学年内有不及格现象者;

5.中期考核不通过者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不通过者;

6.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者;

7.学校和体育部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本人承诺

研究生在读期间认真学习,按规定参加代表队训练和比赛,服从教练员的管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姓 名


学 号


导师姓名


政治面貌


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主要事迹(简述学术科研、发表论文、参加学术活动、体育比赛、学生活动或社会活动经历和奖励等方面的突出表现,500字以内,相关证明材料另附)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体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意见

体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盖学院公章)


附件2

体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